吴玉兴同志:
关于你反映的《关于岳望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岳望高速公路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在征地拆迁中镇政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到位。土地征用是按湘政发[2012]46号文件精神执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按岳政发[2009]16号文件精神执行,并考虑物价上涨等原因,在执行该标准时提高了28%予以补偿。
2、在安置方式是采取货币化安置办法,自行协商落实安置地的。
3、征收标准、文件公告问题,在2009年就发布预征地公告,今年正式启动时也在汨罗新闻媒体上公示了。
特此回复
汨罗市桃林寺镇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