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熠中网友:
您好!您在《市长信箱》中反映我县梅仙镇上的“黑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且通宵达旦、乌烟瘴气、毒害儿童。根据这一情况,我局执法一大队对梅仙镇上的所有网吧进行了巡查、暗访,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通过巡查发现,彭熠中同志所反映的“黑网吧”位于梅仙镇政府大门左边铺面二楼,访“黑网吧”从2012年10月开始营业,设有8台上网终端。
2、接到群众举报后,我局执法一大队对其进行了查实,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因未在有效时间整改到位,我局执法一大队又汇同梅仙镇综治办、工商所、派出所进行劝告,并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因当时没有抓到经营现场,同时又考虑到正处在民调期间,为维护社会稳定,所以未采取强制执法行动。
3、黑网吧属无证无照经营范围,参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其执法主体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我局曾多次与梅仙镇工商所、梅仙镇综治办联系,要求其牵头组织,我局协助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也一直无果。
4、建议梅仙镇政府、综治办牵头组织工商、公安、电信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我局将全力配合,彻底打击“黑网吧”。
平江县文化执法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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