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关于周华在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中投诉“市二中集资建房问题”的书面函我校已收悉,现就周华所投诉所涉问题我校特作如下答复:
一、由我校工会牵头组织,有岳阳市二中、岳阳市巴陵中学、岳阳楼小学部分教师参与的团购由岳阳市纬业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滨江观邸”住宅小区的团购活动确有其事,但并非是周华在投诉中所称的是“市二中集资建房”。
我校是市直教育系统的一所百年老校,原修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教职住宅已远远不能满足教师的住房要求。因此,2011年6月为解决我校部分教职工的住房问题,我校决定由工会牵头组织部分教师对外进行住房团购的活动,后巴陵中学、岳阳楼小学教师听闻后,也纷纷要求加入,于是此次活动的参加对象变为:岳阳市二中、岳阳市巴陵中学、岳阳楼小学的部分教师。参与此次活动的教师完全是自愿加入的,并且由购房户自行选举出了购房领导小组,以便于与开发商进行衔接。
二、周华在投诉中所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1.关于退款的问题。2011年12月1日我校与岳阳市纬丰置业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住楼定向销售协议》,12月2日我校将各参与此次团购房活动的购房户先行交付在校的30000元押金全部作为购房户第一期购房款转付给了开发商纬丰置业有限公司。因此,周华要退出此次团购活动也应该依照相关合同约定找开发商退款,与我校无关。
2.关于开发商开工建设的日期问题,众所周知在本市一个高层电梯房的建设周期大约在28至32个月左右,还不包含因天气原因导致工期延后的情形。因此,我校在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楼定向销售协议》中明确约定:此次由我校工会牵头组织的团购房活动所购的房屋必须在自合同签订之后的30个月内完工并交付购房户使用;由于天气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由开发商提供气象资料后双方协商解决工期顺延问题;且购房户向开发商分期支付购房款,也与开发商的建设工期挂钩。截至目前,就我校所了解的情况,开发商的建设正在顺利实施,并未像周华在投诉中所说的迟迟没有动工。
3.我校工会牵头组织的此次团购房活动完全是公开、透明的,任何事项均由购房领导小组以公示的方式向各购房户进行传达,学校领导并未参与此次活动,更未从中获取任何利益。
4.我校已与开发商签订了《住楼定向销售协议》,该协议已具备法律效率,不论是购房户还是开发商均应严格按照协议所约定的内容自觉履行。否则,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依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综上,我校认为周华的投诉与客观事实不符,且不符合我校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楼定向销售协议》的约定。周华如若要退出此次团购活动完全可以依法进行。
岳阳市二中
2013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