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社根网友:
您好!您在《市长信箱》中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迅速组织人员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对,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童社根所反映的矿点属平江县海力石材有限公司。海力公司于2009年12月24日在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取得花岗岩采矿许可证三个,分别是:平江县伍市镇桥墩—付家联合花岗岩矿。该证设计点开采点九个,实际开采作业的七个矿点。平江县伍市镇桥墩—石坑联合花岗岩矿。该证设计开采点三个,实际开采作业的三个矿点。平江县伍市镇安乐村—金石联合花岗岩矿。该证设计矿点八个,实际开采作业的五个矿点。且该公司已在工商、税务、林业、电力等相关部门办理了审批手续。
该公司自2012年底开始向岳阳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2013年3月20日,经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将其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延期至2013年8月30日。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前期评估工作并缴纳了相关费用,即将核发新的采矿许可证。鉴于该公司在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还未办妥的情况下,仍继续生产作业。我局于2013年3月14日对伍市供电所和向家供电所去函,要求供电所配合执法,停止对该公司的矿点供电。同时对各矿点的生产设备设施进行了查封(贴封条)。
查封过后,该矿点在考虑到机械设备生锈的情况,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在2013年4月份擅自揭开封条,继续生产。4月22日,童华根等人向我们反映该矿点的行为后,我局执法中队组织人员向童华根、童社根兄弟了解了相关情况,并在4月24日,对童胡建、童胡忠进行了调查,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过调查发现,该矿点系童胡忠、童胡建、童社桃、付海兵四人合伙所建,系海力石材有限公司下属矿点,2011年4月开始生产,在生产前,该矿点与村组签定了相关的土地租赁协议,租用桥墩村十五组土地约10亩,并向村组支付了43.1万元的租金,同时租赁了童华根、童社根兄弟的林地1.3亩(据童华根、童社根两人反映,该地系其父亲给他们两兄弟的,其弟弟童金根并无产权),并对童华根补偿了5万、童社根补偿了5万、童金根补偿了5千元。另外通过调查还发现,童华根、童社根兄弟曾多次将该地出卖或租赁给他人用于花岗岩的开采。2000年左右他们将该地以3000元的价格出卖给姚光辉,姚光辉在开采亏本的情况下,将土地转卖给童光长,童光长向姚光辉及童社根、童华根兄弟支付了一万多元的费用后,继续在该地开采花岗岩(开采点矿长及易少林都说及此事,但未提供买卖协议或相关凭证)。直到付海滨、童胡建、童胡忠等人在该地进行规模化开采前,付海滨等人考虑到土地曾是童华根兄弟的,童光长又开采过,所以才对上述三人支付了共计18万元的补偿款。其中童华根、童社根、童光长与童胡忠、童胡建、童社桃、付海兵签订了补偿协议,并亲笔签名同意。
在该矿点的出口处有一块约4亩的土地,通过矿点的负责人与组上商议决定,以21.7万元的价格租用,现在已有大部分群众签字同意,但是童华根等五户由于之前的补偿价格不一,出口处的土地补偿价格低等原因,不愿意签字,且要求收回其之前租赁给该矿点的土地,并多次到该矿点现场阻止其生产,导致了打架斗殴的事件时有发生。
对此,我局执法中队多次找到海力石材有限公司及麻坡岭矿点的负责人,责令其停止生产,并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该矿点并没有停止生产。且我局执法中队分别在2013年3月15日,5月10日,5月30日对该矿点的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5月30日,该矿点在矿区最高处无纠纷的土地上进行开采前的准备(挖去表土层),我局执法中队也派员对其施工设备进行了查封。该矿点已经停止生产至今。
关于举报人反映的环境污染的问题,我局曾陪同中央的记者在实地进行了核查,矿点确实存在少量污水流入水塘的情况,但并无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如此严重。另外,采矿所产生的废土确实存在倾倒在耕地中的行为,但并没有举报人反映的“百余亩”如此夸张,目前已通过矿点的复耕整改。
综上所述,海力石材有限公司麻坡岭矿点确实存在越界开采的行为,对此我局执法中队已对该矿点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对相关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改,但童华根等人所反映的情况存在较多的个人因素在内,有失偏颇。
平江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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