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姿同志:
你的来信收悉。我局安排专人与你直接取得联系。经针对你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的应用解释》第6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你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在其小孩户口所在地临武县办理。
针对其来信中咨询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程以及其他问题,我们也逐一做出了政策答疑。
1、办理程序:A.本人申请。B.单位或村(居)委会签署意见。C.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证。
2、所需资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合照及子女免冠2寸近照2张。
3、办证期限及是否收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发证。不收费。
经过仔细解答,来信人傅姿对我们的回复感到十分满意,表示将直接与其婆家所在地临武县计生部门进行衔接办理。
特此回复。
汨罗市人口与计生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