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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业余时间帮我们教育下一代,你们竟然反对,究竟影响了谁的利益?
我是一名三年级小学生的家长,由于一直工作在外,孩子由父母抚养,随着教育知识的深奥,年迈的老人已没办法辅导孩子的功课。今年开学再三找到学校的老师托付给她们,我才能安心外出!就一个星期孩子就发生了变化,学习认真、懂礼貌了!可今晚老师突然打电话说孩子带不了,让我接回家!开始以为是孩子顽皮的原因老师不愿意带,后来才知道由于某些老师告状,那位老师不能帮我带了!试问:老师业余时间帮我们教育下一代,你们竟然反对,究竟影响了谁的利益?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不过是说的比唱的好听吗?现如今生活压力迫使很多家长都外出打工,留下年老的父母看孩子,难道真的只要孩子穿好吃好就够?那还要学校干嘛呢?孩子在学校老师没办法一对一辅导管教,难道我们自愿请老师管教也不行吗?说的好听一切为孩子,仅仅就是白天几节课时完成任务就够吗?言语不到之处望谅解,我们也一切都是为了孩子!恳请看到后及时回复为谢!
写 信 人:樊环
写信时间:2012-09-14 21:18:44
信件回复:

   市长信箱转来的《老师业余时间帮我们教育下一代,你们竟然反对,究竟影响了谁的利益》函于9月24日已收悉,收到信函后,我市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纪委书记何孟略立即组织纪监室的同志召开紧急会议,并对信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严禁在职教师家教家养,这是我局坚持多年的一项制度。2010年,全市各中小学在校园醒目处统一安装了承诺牌,全体教育工作者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我局在机关前坪树立了一块公开承诺牌,向社会郑重承诺,“凡举报我市教职工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或向学生及家长索拿卡要者,经查证属实,奖励伍佰元”。

  二、我局向各基层单位转发了岳阳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和学校(教育机构)违规办班补课的通知》(岳市教发[2010]9号),明确规定:教师有偿家教家养,经调查核实,所收费用全额退还学生家长,第一次违规待岗半年,第二次违规调离原单位,第三次违规解聘;校长对本校教师的家教家养和违规办学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校长未履行应尽职责的予以免职,相关责任人作行政处分。

  三、近年来,不少“留守儿童”的家长与教师达成协议,家长恳请教师利用课余时间为学生辅导功课。对于这种情况,我局的意见是:在不违背“不得有偿家教家养”的前提下,家长,教师双方同意并已达成书面协议的,我局不反对。

  四、针对“留守儿童”日益增多的现象,我局将进一步做到“五有”,着力构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掌握每一个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做到“有数”;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整个工作一道推进,做到“有机”,主要是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代理家长”和留守儿童谈心制度;针对留守儿童个体的不同情况实施不同的教育,做到“有别”;积极探索关爱留守儿童的新路子,做到“有法”;强化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目标管理,做到“有效”。

 

 

 

  汨罗市教育局

  2012年9月26日

 

回复部门:汨罗市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2-09-27 15:47:45
满 意 度: 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