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转来的《老师业余时间帮我们教育下一代,你们竟然反对,究竟影响了谁的利益》函于9月24日已收悉,收到信函后,我市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纪委书记何孟略立即组织纪监室的同志召开紧急会议,并对信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严禁在职教师家教家养,这是我局坚持多年的一项制度。2010年,全市各中小学在校园醒目处统一安装了承诺牌,全体教育工作者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我局在机关前坪树立了一块公开承诺牌,向社会郑重承诺,“凡举报我市教职工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或向学生及家长索拿卡要者,经查证属实,奖励伍佰元”。
二、我局向各基层单位转发了岳阳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和学校(教育机构)违规办班补课的通知》(岳市教发[2010]9号),明确规定:教师有偿家教家养,经调查核实,所收费用全额退还学生家长,第一次违规待岗半年,第二次违规调离原单位,第三次违规解聘;校长对本校教师的家教家养和违规办学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校长未履行应尽职责的予以免职,相关责任人作行政处分。
三、近年来,不少“留守儿童”的家长与教师达成协议,家长恳请教师利用课余时间为学生辅导功课。对于这种情况,我局的意见是:在不违背“不得有偿家教家养”的前提下,家长,教师双方同意并已达成书面协议的,我局不反对。
四、针对“留守儿童”日益增多的现象,我局将进一步做到“五有”,着力构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掌握每一个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做到“有数”;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整个工作一道推进,做到“有机”,主要是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代理家长”和留守儿童谈心制度;针对留守儿童个体的不同情况实施不同的教育,做到“有别”;积极探索关爱留守儿童的新路子,做到“有法”;强化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目标管理,做到“有效”。
汨罗市教育局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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