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华公路收费问题的回复
吴梦涛同志::
您在市长信箱提交的《恳请撤除建新收费站》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岳华公路是一条由民营企业投资控股的经营性二级公路,1999年由湖南泰和集团投资进行升级改造,于2000年11月竣工投入使用,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办函〔2000〕137号文件批准,设一站两点征收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自2000年8月21日至2029年8月20日,共29年。由于该路属民营性收费公路,故不在2009年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撤站之列。
二、岳华公路由四级公路扩建成为二级公路后,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华容县、君山区等地人民群众的出行,同时作为湘北地区连接湖南、湖北的重要干线,也全面推动了沿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同时,收费公路的存在,在一定程序上也给司乘人员带来了不便,增加了运输成本。
三、撤销岳华公路收费站,必须经市政府授权后,由公路管理机构具体办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方能执行。公路部门在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已经纳入市级财政体系,撤销岳华公路收费站势必给岳华公司及股东的投资相应补偿。为此应报请市人民政府,由财政安排专项回购补偿资金。
四、根据市委、市政府“四三六”工程部署,“岳华公路停止收费工作”已经纳入市政府的议事日程。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正在积极落实相关前期工作。目前我局正在着手对岳华公路进行债务摸底工作,并已经与泰和集团就撤站工作进行了初步接触。后阶段我局将向市政府递交调查报告,提交回购的建议方案,并就有关问题向省相关部门汇报。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做好撤站的相关准备工作,力争尽快实现“取消岳华公路收费站”的愿望。
衷心感谢您对公路事业的关注、关心、理解和支持!
市公路局
2012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