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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碧潭新村卫生差,违建多,无人解决
平江县碧潭新村卫生差,违建多,到处垃圾满地,臭气哄天,私搭乱建严重,消防通道都被占用了,还在建,去年就发生火灾,消防车进不去,差点出大事,再发火,怎么得了!!!!向县里多家部门投诉举报多次了,就是没人管 市长发句话,来人管管 不知道平江的卫生县城怎么得来的 信件回复: lizhengqie:   您好!您向《市长信箱》反映“碧潭新村卫生差,违建多”问题的52号信件已由《县长信箱》办公室转至我局,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接到市民举报,经我局调查了解,情况属实,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问题的形成原因分析。其一,碧潭新村是1993年以政府解困房名义建设的,由原房改办负责承建和管理,房改办改为市管单位后导致管理出现断层。由于目前小区内无物业及相关管理机构,加之少数居民环境意识差,乱扔、乱倒、乱建行为较多,因而产生了当前违建多、卫生差、排水难等问题。其二,碧潭新村排水系统相对滞后,下水道易堵塞,导致污水外溢,而影响环境卫生。居民虽多次自发集资,但由于工程量较大,仅排水系统改造就需资金20余万,小修小补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我局去年应居民要求,已加强了对小区的清扫保洁,由于小区设施不属我局管理范围,我们建议:一是小区成立或聘用专门物业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二是由业主委员会将违建行为报告规划办,由规划办对违章建筑进行勘查后,报请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拆除;三是建议小区业主委员会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减少乱扔、乱倒、乱建行为;四是建议业主委员会多方筹资,对排水系统及相关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再次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 回复部门:平江县政府 回信时间:2013年04月15日 10:33 本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反映的问题又是事实,政府部门是不是要来管到位,老是几句空话回复,没有具体行动也算解决了,到底要反映到哪里才可以解决
写 信 人:李正其
写信时间:2013-05-03 12:55:59
信件回复:

李正其网友:

  您于2013年5月6日向《市长信箱》反映的关于“平江县碧潭新村卫生差,违建多,无人解决”的信件已由《县长信箱》转发至我局,您所说的问题碧潭新村居民已多次向我局及县住建局进行反映,具体来讲,碧潭新村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违章搭棚的问题,二是环境卫生和排水管道易堵塞的问题。现就这两方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碧潭新村内违章搭棚的问题。由于拆除违章建筑物的执法主体为县住建局,我局已向县住建局规划部门进行了解,经了解,此问题早在2010年贵小区居民李康强、黄征等同志已多次向规划部门反映,2010年规划办已对贵小区处于消防通道内的6外违章棚屋下发了《限期拆除决定书》,并于2010年12月14日回复贵小区黄征同志(内容为关于“近期内碧潭新村内的违章建筑将予以强制拆除”),贵小区当前存在的违章棚屋应当是在拆除后重建的,建议您将此问题再次向县住建局进行反映。

  二、小区内环境卫生差的问题。鉴于贵小区无物业管理,未及时清理的生活垃圾会影响周边卫生环境,去年,我局环卫所已加强了对贵小区垃圾清运的力度。但从职责划分来讲,小区内的卫生打扫应由小区物业管理或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

  三、小区内排水管道易堵塞的问题。我局作为市政管理部门,负责县城区主街道、主干道的市政设施维护,而小区内基础设施的维护不属我局管理范围,一般情况下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居民筹资进行维护,聘有物业管理的,可委托物业负责维护。县城各个小区内的排水系统维护、卫生清扫、绿化维养、门禁管理等工作基本是由业主委员会通过支付物业管理费的方式委托物业进行管理的。因此,我们建议贵小区按照其他小区的管理模式,组织居民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主动交纳物业管理费,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四、排水系统改造问题。从职责划分上讲,小区内的排水系统不属于我局管理,且改造经费高达数十万元,我局没有此类经费支出。因此,在未得到上级政府明确指示和专项经费支持的情况下,我局无法对碧潭新村排水系统进行改造。

  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注,也请您对我们的工作多多谅解,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二○一三年五月十八日

 

 

回复部门:平江县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3-05-22 10:10:51
满 意 度: 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