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办理美术培训学校手续信访件的回复
市长信箱:
我局于2012年12月3日收到你处转来的关于群众咨询“如何办理美术培训学校手续”的函,接此函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并迅速责成相关职能科室予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由于城区范围内短期培训机构已基本饱和,我局已尽量减少对短期培训学校的审批。
二、申请设立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条件,举办者须向我局民办教育科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可行性论证、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范围、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以筹备小组名义)。
2、《岳阳市社会力量办学申请审批登记表》。
3、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单位或团体的法人批件或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公民个人举办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及学历、职称等)。
4、拟任校长或者行政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职称、身份证复印件等),教师的资格证明材料(《岳阳市社会力量办学教师情况登记表》及身份证、学历、职称、教师资格证复印件等),会计、出纳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拟办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银行开出资金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6、拟开设专业或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写明教学目标、开设课程、学习期限、教学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
7、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并提交决策机构第一次会议纪要,纪要内容应包括:设立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名称、办学场所、办学范围、办学形式、资金来源、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人选等重大事项,参加会议人员应在纪要上签名。
8、学校办学章程,章程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名称、地址;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办学资产来源、数额、性质;学校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权利和义务;学校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责任;校长的权利和职责;学校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学校有关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等处理;章程修改程序等。
联合举办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章程中应明确各方出资数额、方式、权利、义务、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等。
9、办学场地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或消防备案受理凭证,租赁协议(载明租借面积、期限、租金计算和交付方式等)复印件并要查验原件。根据房屋质量安全状况,审批机关可要求提供房屋质量鉴定证明。
10、拟办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我局收到申报材料之后,市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设置评议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培训学校场地、设施检查,并交换相关意见。
四、申报材料、办学场地基本符合要求,市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设置评议委员会组织专家集体研究,并向分管局领导和局长汇报,同意后进入办文、办证程序。
五、咨询地址和电话:岳阳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科(706室),8805620,8805621。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