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S201线(汨罗段)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事项的回复
陈苗:
您好!
我局于2011年11月10日收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市民来信《有关岳阳S201线修路房屋拆迁补偿具体规定条例》的来信已收悉,现如下回复:
2011年经汨罗市人民政府批准,汨杨公路(S201)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集体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即:岳政发[2009]16号文件的标准执行并按地域下调15%的标准补偿(1、砖混房屋结构和装修补偿标准为748元/平方米、2、砖木房屋结构和装修补偿标准为570元/平方米、3、土木房屋结构和装修补偿标准为383元/平方米)。
感谢您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