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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档案利用费 |
根据“岳阳市物价局关于继续收取房产档案利用服务费等收费的批复”(岳市价行审[2012]2号),房产档案利用费必须在自愿委托的前提下才能收取,请问这个自愿委托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开发商都是统一标准全部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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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单林林 |
写信时间: | 2012-12-12 15: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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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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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林林,
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我单位提出的宝贵意见,你提出的自愿委托是行为委托,开发商收取的费用是建档费,是严格按照岳市价行审[2012]2号收取的,我局档案馆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济来源于服务性收费。
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O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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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信时间: | 2013-01-18 17:06:45 |
满 意 度: |
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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