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民信字〔2011〕17号
关于对易志勇信访件回复的函
市政府:
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易志勇提出的“农村老人高龄补贴问题”信访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按照湖南省老龄委相关规定,只有10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领取保健补助金,每月200元。关于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助问题,我市及湖南省内都尚无规定。
据了解,在2010年,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老年生活保障体系,民政部推动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目前仅有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云南、宁夏等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补)贴政策。在今年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上,李立国表示,民政部将积极推动各地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去年我市在平江县推行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6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元。试点成功后,又在岳阳县启动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我市正在积极争取,准备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带来的实惠。
特此回复。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