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客户投诉后,我局责成运维部到现场核实,查实,实际情况为:
1、文中所说的A塔为110kV洛洞己线5#塔,该线路资产属于巴陵石化洞氮热电厂,非电业局资产,岳阳电业局代为维护。
2、架空线路下树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均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树木,给予了明确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
(2)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二)不得烧窑、烧荒;(三)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四)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由此可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严禁种植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等。
2012年6月17日,电业局巡线工在线路巡视过程中发现该处树木安全危及线路安全运行,与户主协商进行了砍伐,并进行了赔偿,户主签字确认。
3、关于泥土垮塌问题
2012年10月,由于连日阴雨天气,110kV洛洞己线5#塔出现垮塌的迹象,岳阳电业局和洞氮热电厂相关人员多次到现场查勘,研究护坡方案,并及时上报。现在,经与洞氮热电厂沟通,确认洞氮热电厂已经将该处列为了2013年大修技改计划,初步计划6月份进行护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