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市民学龄儿童入学的回复
周先生
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咨询有关小孩入学年龄问题的来信我们已收悉。新的《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有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我市城区学校入学年龄基本上也是遵照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执行,如果有小孩离六周岁相差不远(岳阳楼区是相差两个月内),家长又有让小孩提前入学的意愿,也可向持户籍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到居住地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2013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