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民信字〔2011〕21号
关于对李丹信访件回复的函
市政府:
北京市马驹桥李丹提出的“80岁老人的高龄补贴”信访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按照湖南省老龄委相关规定,只有10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领取保健补助金,每月200元。关于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助问题,我市及湖南省内都尚无规定。
据了解,在2010年,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老年生活保障体系,民政部推动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目前仅有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云南、宁夏等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补)贴政策。在今年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上,李立国表示,民政部将积极推动各地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
特此回复。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