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市建设南路368号
梅溪桥酱菜批发销售点有关情况的回复
宋先生:
您好!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对岳阳市建设南路368号梅溪桥酱菜批发销售点进行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该梅溪桥酱菜批发销售点取得了工商部门颁发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业主是欧四明,实际经营人为欧四明的妻子江君娥,经营(许可)范围:酱菜销售。经查,该梅溪桥酱菜批发销售点不自行生产加工酱腌菜,其售卖的酱腌菜全部从华容县农户家中收购来的,都是农户初步腌制加工的酱腌菜,具体品种有:酸豆角、酸菜、榨菜、剁辣椒等。主要有两种经营方式:一是将购进的酱腌菜直接称重销售给农贸集市零售经销商;二是根据经销商的要求,帮其简单切丝或切碎后再称重销售,无具体生产加工行为。我局对该梅溪桥酱菜批发销售点销售的酸豆角、酸菜、榨菜、剁辣椒四个品种样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其中酸豆角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g/kg,≤0.1,实测≤0.13,不合格,其余品种合格。
根据职能职责分工,我局主要对获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异地销售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监管,该梅溪桥酱菜批发销售点销售的不合格品种酸豆角因不是该梅溪桥酱菜批发销售点生产,既无生产加工行为也无异地加工售卖行为,不属于我局监管范围。经我局对该案进行内审,对该销售点处理无相关法律依据,不能立案进行行政处罚。鉴于以上情况,我局向市食安委报告了相关情况,并将于近期向工商部门移交案件。
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