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岳阳市华康食品厂
土地闲置问题的回复
原岳阳市华康食品厂于1995年依法破产,为解决企业职工安置补偿,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市政府[2003]271号批文于2003年12月29日与原岳阳市内贸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土地收回协议》(岳储字2004第2号)。根据协议约定,该宗地挂牌成交后市储备中心再支付所有补偿款。由于该宗地挂牌价格过高导致前后三次流拍,因此市土地储备中心并未支付任何补偿款。后因原岳阳市内贸管理办公室机构改制合并入市商务局,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市政府(2006)第3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于2006年4月29日就原岳阳市华康食品厂土地重新与市商务局签订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岳储土收2006第07号),补偿给市商务局土地补偿及附属设施补偿款共113万元,所有补偿款由市城建投支付(经核实,已于2006年付清)。
2010年9月10日,岳楼政[2010]71号文件《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原华康食品厂土地划拨给我区吕仙亭街道办事处的请示》报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后,市土地储备中心多次与市规划部门进行沟通,规划部门认为该宗地不符合建设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的规划要求,未予审批。因此,市土地储备中心暂无法对该宗地进行公开出让,至今为止该宗地尚为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而不属于闲置土地。我局将督促市土地储备中心抓紧与规划部门衔接,待明确该宗地具体用途后采取公开出让的方式将该宗土地尽快投入使用。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