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刘小姐投诉书中所涉及的移民、惠农资金补贴两个问题答复如下:
一、移民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文件第二条(七)规定: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即“一个尽量,两个可以”,可见扶持方式有三种类型,①直接发放到人,②项目扶持,③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和实行项目扶持相结合(以下简称“两者结合”)。在汨罗市移民局办点领导的指导下,古仑乡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的确定于2007年5月份、6月份充分尊重该乡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和老住户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确定“两者结合”的扶持类型,即每年每人600元后扶资金中400元直接发放到移民个人,200元用于本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农业直补资金问题
反映我乡粮食直补金经县乡两级层层克扣,实际到农户手中的钱只有实际的65%的问题。
答复如下:根据上级政策规定:“粮食直补资金在2003年核定的农业税计税(种粮)面积基数内,以当年农民的实际种粮面积发放补贴”。我乡的农业税计税面积为9978亩,而上级部门分配给我乡的粮食直补资金面积为8999亩,故我乡的粮食直补面积以农业税计税面积的91%补贴给农户,所以并不存在有任何克扣现象。
古仑乡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