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岳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岳建发【2023】2号)文件相关规定: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岳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岳建发【2023】2号)文件第二十二条):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本地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三)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为城镇常住户籍家庭,其人均收入应低于上年度本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地相关规定。其中城镇低保家庭人均收入及财产应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特困家庭为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城镇低保边缘家庭不符合城镇低保家庭、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家庭人均收入应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地相关规定。
申请人为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应持有本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本地城镇常住户籍,毕业不超过5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并在本地工作的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
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须持有本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在本地稳定就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
(四)未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住房补贴等政策;
(五)本地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岳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岳建发【2023】2号)文件第二十五条):
(一)填写申请审核登记表;
(二)身份证明;
(三)其他材料。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地稳定就业无房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还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收入状况证明材料。申请人已婚的,应提交家庭成员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材料。
目前,我市正开展保障性住房需求摸底,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届时,我们将公开保障性住房申报渠道和条件等信息,请您关注“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yueyang.gov.cn/yyzfbz/)。如您对上述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730-8665136)与我们联系。
感谢您对市住建局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7月29日
市住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