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关于《政审材料》的留言已收悉。转交区人社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工作人员于2024年6月11日17:01联系您告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服务期未满的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
9.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针对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详细回复,考试中心在招聘公告上都会进行公示,请密切关注我们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告。
君山区12345公众服务热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