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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民医保特殊病门诊报销问题咨询

《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于9月1日开始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一是我市经开区居民医保是否按照《办法》要求,9月1日同步实施?已办理糖尿病并发症特病人员是否可以在签约药店按照每月300元限额报销210执行?二是《办法》规定了复审时间和资格认定要求,复审会不会有相关通知?需哪些资料?每年一次的资格认定如何操作?

写 信 人:黄先生
写信时间:2023-08-17 12:08:19
信件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在市长信箱中咨询关于居民医保特殊病门诊报销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8月22日下午16点34分与黄先生联系,对于《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了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经开区会同步实施该办法,执行新的病种和金额。对于《办法》中提到的资格认证等系统完善相关模块才会执行。复审提供相关病种最新报告单即可。

  感谢对医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2日

回复部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开区医保局)
回信时间:2023-08-22 17:19:27
满 意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