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树:
您好!您关于《养老保险》的留言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103号)文件,如果在单位做工,补缴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或者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材料,到参保地或者属地社保经办机构补缴,按照规定办理即可。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