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人社局领导:
您好!感谢百忙之中解答问题。
我的事情如下:我于2020年7月离职并同月入职岳阳的一家国有企业。我了解到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基数应为职工上年平均月工资,但是由于我在新公司没有上年工资的参考,请问我2020年7-12的社保缴费基数应该如何定?是合同签订的基本工资还是按我上个公司的基数或是其他?
再次谢谢!
热心市民小吴
猫吃鱼: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们工作人员已经电话联系您,告知新入职员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应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来确定,与上个公司的基数无关,第二个年度则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收入来确定缴费基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联系电话:0730-8251186。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