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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山花园(观澜紫台)意向金迟迟不还

本人于2018年1月28日,缴纳15万元意向金,用于购买珍珠山花园(观澜紫台)的房屋(14栋),用于小孩上学。

后因故工程停滞,高层迟迟未动工,我于2019年3月18日办理意向金退款手续,当时财务人员承诺3个月退款,现在一直没有到位。

2019年11月12日,部分被扣留意向金不退的购房者到星河国际营销部和开发商展开交涉,住建局佘局长也到现场展开协调并表示跟进进度。

由于我的意向金没有买指标的纠纷,开发商表示我的流程比较简单,当着佘局长的面口头承诺2019年12月中旬退款到位。

现在又过去了一个多月,期间和开发商多次现场、电话沟通,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财务关帐、资金被抽调付工程款、卖车位筹钱、等集团公司打钱)。

现我要求马上退还我的意向金,不要再找理由,我已对开发商失去信任。当时去星河国际和开发商交涉的时候我们出于对住建局领导的信任选择了暂时退让,给开发商时间,现在希望对得起我们的信任。

写 信 人:fan
写信时间:2020-01-18 11:30:22
信件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关于“珍珠山花园(观澜紫台)意向金迟迟不还”的问题已收悉,现经市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核实处理后,回复如下:

“珍珠山花园”项目因违规预售已被市房地产监察支队立案查处了。有部分购房人打12345反映开发企业存在诚意金未退还到位的情况,我中心工作人员佘新森马上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组织双方于2019年11月12日在开发企业会议室召开了协调会。开发企业负责人当场回复:1、凡要求退款的客户,由客户本人持收据、协议办理退房手续后可申请退款(承诺办好手续后2个月内退款到账),公司收取的金额全额无息退款;2、关于开工问题,政府正在协调拆迁事宜,项目预计明年上半年动工。3、想更名的协议方业主向开发企业提出更名申请,经公司审核同意重新签订三方协议。退还诚意金是开发企业的义务,我中心工作人员不存在有对退款作出任何承诺!且已经限制了该项目预售资金使用,督促开发企业履行承诺。如开发企业迟迟不履行承诺,购房人就可以通过司法诉讼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特此回复。

市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

回复部门:市住建局
回信时间:2020-02-05 07:31:20
满 意 度: 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