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滔:
您好!您咨询关于“请加强对不负责任开发商的监管”的问题已收悉,现经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物业服务中心核实处理后,回复如下:
一、收到该信件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立即联系壹品苑项目的开发商,开发商回复已与您达成协议,承诺在您进场装修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一定会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二、关于“物业费的问题”。1、物业服务费是否要交一年?依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物业服务费用根据住宅的法定产权建筑面积按月计收,物业服务合同对计收时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前提下强制收取业主一年的物业服务费。经查,物业公司是采取鼓励业主交纳一年的形式进行,现已责令物业公司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强制要求业主预交一年服务费,如果您有确凿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存在强制行为的,请及时向市物业服务中心(07308758192)举报。2、依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费计收时间是开发商通知交房后次月开始。如果因房屋出现质量或因开发商的其他问题导致业主不能收房的,其责任由开发商承担,相关费用也由开发商承担,因此,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计收时间没有关系,因为一个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一个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两者之间没有法律关系。
三、关于“物业说先收房,缴了费开通水才可测试,那万一收了房装修时漏水怎么办?”的问题。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5年。您在收房时如果需要进行测试是否有渗水的问题,就必须开通水后方可测试,测试如果发现有渗水现象,您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记录在案,并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处理。
特此回复。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市物业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