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红:
您好!您来信“咨询流感学校或班级放假标准和决定单位”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湘疾控[2019]50号”文件《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下发学校传染病防控指南的通知》中的要求,发生流感疫情时,停复课参考建议如下:
班级停复课标准:
班级达到以下标准之一者,经评估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可能, 该班可实施停课,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停课期限一般为 4 天:(1)该班级当天新发现流感样病例达 5 例及以上;(2)该班级现症流感样病例达30%及以上; (3)一周内发生 2 例及以上实验室确诊流感住院或死亡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复课标准:停课期限届满可复课。仍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需体温恢复正常、其他流 感样症状消失 48 小时后或根据医生建议方可恢复上课。
全校停复课标准:
疫情如持续发展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时,教育部门应组织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可逐级实施停课措施。停课期限一般为 4 天。停课期限届满后,经评估来确定是否复课。
详细标准见“湘疾控[2019]50号”文件《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下发学校传染病防控指南的通知》中 附件6《学校常见急性传染病停课参考建议》。
疾控部门是业务单位,作为传染病防控的负责部门,我们根据疾病本身的性质和流行特征提出合理的防控建议,供教育部门和学校参考,没有必须一说。
第三、四点问题涉及教育行政管理和司法解释,还请咨询相关部门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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