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岳阳市名门世家小区业主,我余8月份写了一封市长信箱反映“岳阳市名门世家小区车位只售不租问题”,当时住建部门回信:已行政约谈岳阳富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在本月底前按照《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实行“租售同步”整改,如未整改,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10月份市住建局市物业管理公司回复整改:“我中心现已对岳阳富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岳建限改字【2019】5号),在该“通知”中已明确,必须按照《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实行“租售同步”整改。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就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对拒不整改或经督促仍然未整改到位的,我局将依法立案查处,并将该公司违规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11底继续投诉开发商故意拖延出租车位,后得到相关部门回复“经我中心对岳阳富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岳建限改字【2019】5号)后,开发商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就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了我中心。我中心对出租车位进行了核实:C区202-211、021-030、D区005-034共计50个出租车位,出租价格为400元每月,停车服务费为50元每月。”
在小区一千多住户,在大量车位闲置的情况下,仅仅只开放50个车位出租,开发商专处罚管理空子,枉顾小区实际情况,糊弄业主,面对处理打折扣,请问开发商整改是否到位,还是只是简单应付检查而为之,请问业主权利如何维护。请相关部门认真维护业主权利,落实承诺,保障市民权益,而不是被开发商糊弄,专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