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咨询投诉 > 信件查看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浏览量:5123次
 
二套房贷款的认定、限制?

本人情况:已婚想购买改善型住房,第一次购买住房用了公积金贷款,还在偿还中。

  现在把第一套房的贷款还清,把第一套房出售(夫妻名下再无房产),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算二套房吗?
算二套房的话,利率是多少?
有时间间隔要求吗?(听说第一套房贷还清后要过半年才能再次贷款)
贷款最长年限是多长?(本人29,设计师职业)
按最长年限贷款最大额度是多少?(夫妻公积金单位+个人共计1000元,工资卡月入流水夫妻共计8000元左右)
写 信 人:卡皮丘
写信时间:2019-10-13 09:51:30
信件回复:

皮卡丘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1、您结清之前相应购房贷款本息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第二次申请贷款,购房首付和贷款额度按第二次贷款相关政策执行;2、第二次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五年及五年以内3.025%,贷款期限五年以上3.575%;3、您结清之前相应购房贷款本息后再次申请贷款没有时间间隔;4、贷款年限最多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最多不超过购房款的50%,岳阳市城区范围购房最高不超过60万,县(市)区购房最高不超过50万。管理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家庭经济收入及偿还能力等情况,确定是否贷款及贷款额度。

回复部门:市公积金中心
回信时间:2019-10-17 09:12:41
满 意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