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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教体局,人社局咨询中小学教师一级教师职称事项 |
2019年9月岳阳市中小学教师一级教师职称评定已经启动了,麻烦问一下人社局、教体局,有文件要求一定要有教师有农村或薄弱学校的工作经历吗?为什么有的学校说一定要有这样的经历,而有的学校没有这种经历的老师也在申报,到底是怎样的政策呢?
不用电话联系,直接文字回复即可。
请直接文字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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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岳阳无厘头 |
写信时间: | 2019-09-24 12: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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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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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湘人社发〔2016〕50号)规定,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必须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自2016年起,我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就开始执行这项政策。特此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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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教体局 |
回信时间: | 2019-09-26 08:56:39 |
满 意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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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反馈: |
湘人社发〔2016〕50号规定,在乡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这个精神会落到实处吗?
还有就是学校里面已经进行过一次打分排名,这个会作为参考的依据吗,以及会有多大的分量?
不用电话联系,直接文字回复即可! |
再次回复: |
我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一直专门设立评分项目,对参评教师的农村学校和支教援教工作经历进行量化评分。职称评审采取“外地评委、外地评审、流水阅档、评委票决”的原则,以专家评委对申报材料的打分为主要依据,按职数与通过率双控的要求,决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学校的打分不作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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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教体局 |
回信时间: | 2019-10-08 09:3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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