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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市财政局爱家物业公司未为员工购买社保谁支持的法律法规问题 |
尊敬的爱武市长:您好!我和同事李德站在岳阳市财政局爱家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连续打工七八年,公司一直没有帮我们购买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险,用假造工资表及霸王的所谓一式一份劳动合同欺上瞒下等毫无诚信原则!我们诉求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却不受理!投诉市级和公司驻地劳动监察部门、政府12345热线、市政府信访局都不予立案审查,目前还有约二百人一直没有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保基金,也无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这到底谁是黑恶势力保护伞这么多年?是不是有人行贿受贿甲方,而又系执法部门这笔资金哪里去了?还有无王法道义?!我们要求检察机关、纪委及新闻媒体依法行政、报道申援!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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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詹汉生 |
写信时间: | 2019-08-07 14:4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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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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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系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
2019年8月8日上午10点,李德站、詹汉生两人来我大队投诉前工作单位岳阳爱家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给单位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两人因爱家物业未购买社会保险一事离职,并且两人分别已向岳阳市劳动仲裁员和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并已结案,根据李德站、詹汉生两人说明岳阳爱家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还有部分员工未购买社会,2019年8月9日下午13点30分我大队监察员到岳阳爱家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岳阳市财政局办公楼一楼)进行调查,调查了解到岳阳爱家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员工197名,其中根据办公室主任陈永平介绍还有20多人因年近60岁单位就未购买社会保险,因社保缴费登记记录要去其征缴机构进行查询无法现场调查到具体未购买社保人员的具体数量,因此我大队对岳阳爱家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场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岳阳爱家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指定时间内向我大队提供各项名单、凭证等资料进行备案,同时对岳阳爱家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向其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行为作出限期整改指令,同时并告知岳阳爱家物业有限责任公司逾期不整改不报送的,我大队将对岳阳爱家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岳阳爱家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陈永平对我大队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进行了签收,并承诺积极配合并认真整改,调查结束后我大队当面告知了李德站、詹汉生两人所投诉一事的办理情况。两人均表示同意。
2019年8月21日上午11时依据《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岳阳爱家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就未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大保险)。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岳阳爱家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刘美林因公外出,经电话联系刘美林委托岳阳爱家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代为签收我大队下达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南湖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9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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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岳阳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信时间: | 2019-08-21 17:49:28 |
满 意 度: |
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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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反馈: |
岳阳市财政局爱家物业公司未为员工购买社保 继续维权 就湖南红网:抗诉岳阳市财政局爱家物业公司未为员工购买社保 岳阳晚报编后语:对于这样违反国家强制性缴纳社保的行为,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严惩。 首先我们要感谢各级领导对我们弱势群体的关爱!感射新闻媒体舆论的监督与追踪报导!8月9号贵区监察大队三位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我和李德站,即马到爱家物业驻岳阳市财政局办公楼11O办公室进行协调,因当时爱家物业法定代表刘美林,总经理刘敏外出不在,约好十天后再在一起协调,至今己过了十八天了,犹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我们坚信共产党的天下、法制的社会,公道自有人评说,让那些蔑视人权、残踏法律,贪官污吏,阳奉阴违者必将受到天谴报应!继续维权奋斗,争取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
再次回复: |
我大队多次到岳阳爱家物业就詹汉生、李德站未购买物社会保险一事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岳阳爱家物业未给詹汉生、李德站购买社会保险属实,我大队根据相关规定已对岳阳爱家物业做出行政处罚。关于詹汉生、李德站通过司法维权法院判决的17017元失业保险金,经过我们多次协调岳阳爱家物业已经支付给詹汉生、李德站。对关于补缴社保和社保赔偿问题,我大队于2019年8月29日已当面告知李德站,因我区未设立企业参保机构,不具备参保职权,对其无法进行协调,他们也表示同意。
南湖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9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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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岳阳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信时间: | 2019-09-05 15:4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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