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兵:
您好!您咨询关于一个停车场两家公司管理,停车费应该交给那个公司的问题已收悉,现经市物业服务中心核实处理后,回复如下:
一、新天地小区目前由湖南润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前期物业服务。
二、经核实,该小区的地下车库规划(总1334个)的停车位分为2个部分,一部分为住宅专用车位(934个),一部分为商业专用车位(400个)。为便于管理,润和物业公司将地下车库规划的住宅用停车位和商业的停车位收费委托岳阳新天地商场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商业停车位和住宅停车位的日常停车服务则由润和自行管理,并签订了相关协议。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39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规定,该小区物业公司将地下停车收费管理委托给岳阳新天地商场管理公司的行为合法。
三、经工商调查,“岳阳新天地商场管理公司”的工商经营范围包括了物业管理。
特此回复。
市物业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