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咨询投诉 > 信件查看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浏览量:6251次
 
关于立户问题咨询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和老婆2011年结婚,现我和儿子、老婆户口都落在岳父门下(岳阳楼区枫树新村),其房屋第二层户主为我老婆所有(社区网格信息显示),其它为岳父所有,但户口本上户主却只有我岳父一人。请问我老婆能单独立户头出来吗?如果可以,需要哪些证件办理哪些手续哦?谢谢

写 信 人:杨克勤
写信时间:2019-07-13 15:40:14
信件回复:

网友:

你好!

你关于立户的来信已收悉。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以及《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单独立户必须要求有本人名字的房产证,户口落户到相应房产所在地。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
回信时间:2019-07-19 16:17:56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