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我和老婆2011年结婚,现我和儿子、老婆户口都落在岳父门下(岳阳楼区枫树新村),其房屋第二层户主为我老婆所有(社区网格信息显示),其它为岳父所有,但户口本上户主却只有我岳父一人。请问我老婆能单独立户头出来吗?如果可以,需要哪些证件办理哪些手续哦?谢谢
网友:
你好!
你关于立户的来信已收悉。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以及《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单独立户必须要求有本人名字的房产证,户口落户到相应房产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