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珍:
我镇小田村村民珍珍于2019年5月30日向市长信箱反映:对“农村环保费”咨询,针对信访人的本次咨询,我们回复如下:
接到信件后,我镇高度重视。经调查,当事人反映的情况为其哥哥,其在县城购买了房屋,逢年过节才会回小田村看望父母,认为不需要在小田村交环卫费。经过信访办向当事人解释,其父母住在小田村按照60元/人每年标准收费。其哥哥因住在县城,每年也要回来几次,回来也会产生生活垃圾,固按照在外人员收取30元/人每年是合理的。经过解释,当事人理解并支持。
平江县安定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