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咨询一下2018年岳阳楼区金凤桥管理处地区生猪禁养退出补偿问题:
2018年7月9日,岳阳楼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全区范围内禁止饲养生猪的通告》(岳楼政发〔2018〕27号),按经开区2018年生猪退养禁养方案,补偿300元/㎡,设施另加25%/㎡,按375元/㎡予以补偿。
问题1:生猪退养按照猪栏舍的面积进行375元/㎡补偿,是否已经包含了该猪栏舍面积下登记的生猪的头数补偿在内?如已包含,如何区分。如无,合同期内租户响应政策提前退出的损失如何保障?
问题2:租户养猪合同期内,碰上生猪禁养,租户是否也有相应的补偿?如有,如何补偿,是按照面积还是生猪头数?如无,租户提前退养的损失谁来补偿?2017年的生猪补偿政策是既有按照生猪头数补偿,也有面积补偿。如今合并一起,让市民看不懂,请明确租户和养殖房东的权益,防止纠纷。
问题3:长期空置生猪栏,面积是否也有补偿,比如领居家有两栋猪场,但是只有一栋长期喂养(已登记生猪头数),另一栋长期空置未喂养,是否也符合政策,可以一起一次性拆除拿到面积补偿?
请按照问题顺序,每条给予解答,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