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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贷款问题咨询

“在本市城区内在购建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80%;第二套房或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50%;经济适用房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70%,最高贷款金额都为60万元整;第三套房或第三次公积金贷款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本市下辖其他县(市)区购建自住住房,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整”

以上内容是引用自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网站,请问:

1、哪怕是首套房,如果整套房的房价达到了120万,是不是首付就需要准备60万或者70万?(时下岳阳的房价住房公积金何用?)

2、在岳阳能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组合贷?

写 信 人:萧十一郎
写信时间:2018-12-13 16:24:54
信件回复:

江先生: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1、在本市城区内购建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80%,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2、对于购买房价较高的住房,贷款需求超过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且又具备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可在申请贷款时,以本次所购住房作为抵押,同时申请个人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组合贷款),组合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价的70%。目前组合贷款处于测试阶段,仅针对在岳阳市内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开展。

回复部门:市公积金中心
回信时间:2018-12-19 16:35:30
满 意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