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爽:
您好!来信已收悉!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一般应采取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竞争性方式产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 工作确实需要的,也可以采取组织推荐、直接考察的方式产生流动调配人选: (1)从事业单位中具有相当任职资历管理人员平级调任公务员的; (2)县处级职务公务员转任和市州直单位乡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乡科级公务员转任的; (3)事业单位县处级职务管理人员流动,以及市州、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调入领导班子成员的; (4)事业单位调入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 (5)涉密岗位不宜公开竞争的; (6)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特殊困难的; (7)其他特殊情形。调动手续由单位办理,具体请咨询我局人才开发与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0730-888235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