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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中桂园小区获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没有?

岳阳市住建管理部门相关领导你们好:

请问湖滨中桂园小区正式验收合格没有?现有少部份业主装修入住。请问此小区获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没有?如有验收合格,请问证号各是多少?在哪个部门哪个科室可以查得到?另请问岳阳市各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是不是按照获取《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后,各小区业主才可以向物业管理办公室交纳物业管理费?另业主有没有权要求中桂园物业管理办公室将《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上墙?按政策办事向物业管理办公室交纳物业管理费。在没有取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之前装修入住的业主可不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如交了物业费的可不可以转移到《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验收合格后底扣来年的物业费。

写 信 人:金先生
写信时间:2018-08-20 15:17:36
信件回复:

金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湖滨中桂圆小区是否获取《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的情况已收悉,现经核实处理,回复如下:

1、该工程建设单位已组织监理、施工、勘探、设计等五方参建责任主体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高层验收日期未2017年6月26日,多层为2017年8月15日,验收意见评定合格。

2、建设工程不存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

3、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第四十一条:“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的款规定,物业在交付是未取得竣工验收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如您确认“中桂园小区”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且已交纳物业服务费,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建设单位追讨。

特此回复。

回复部门:市住建局
回信时间:2018-08-28 08:21:06
满 意 度:
再次反馈:
市住建局领导你们好: 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及时回复湖滨中桂园小区的竣工验收等情况。请问工程建设单位(中桂园小区)还没有取得监理、施工、勘探、设计等五方参建责任主体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建设单位为了挽回交房时间,将房屋钥匙提前交给物业办公室,在2015年8月前后分批次的移交给各业主,部份业主在不知房屋没有验收的情况下开始装修,请问在没有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岳阳市明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没有权向各业主提前催交物业管理费。你信中回复中桂园高层验收日期是2017年6月26日,物业公司在2015年10月份前后就开始向各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合理吗?如提前预交的物业管理费的各业主,可不可以将物业管理费移至从2017年6月26日起开始计算?也就是提前交了的部份在工程取得正时竣工验收后抵消所交的物业管理费。听朋友说政策上是工程在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前的物业管理费是由建设方付是吗? 期待您的细心回复。 谢谢!
再次回复:

物业条例中已经明确说了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的款规定,物业在交付是未取得竣工验收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如您确认“中桂园小区”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且已交纳物业服务费,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建设单位追讨。

回复部门:市住建局
回信时间:2018-09-06 11:3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