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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哺乳假福利待遇的问题

你好。因孩子体弱,经医院证明,需要纯母乳喂养至1岁,因此母亲需要请哺乳假,我是楼区某事业单位的职工,我的每月工资福利组成为职务工资、级别技术等级工资以及基础绩效、奖励绩效四部分,以及全市1万6的市政府绩效奖,请问,我如果因为孩子原因,请哺乳假,我的工资福利待遇如何计算。

写 信 人:李大哥
写信时间:2018-06-13 10:12:47
信件回复:

李大哥:

您好!来信已收悉!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由于您留的电话号码无法联系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我局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0730-8882330。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1日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信时间:2018-06-21 12:38:49
满 意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