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晨:
您好!来信已收悉!2018年6月6日下午16:00,失业保险中心副主任,廖伟平已电话回复瞿先生,解释了技能提升补贴的相关政策: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会保障(银行)卡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在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按规定标准上浮10%执行。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