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的关心和关注!
日前,国家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这是一部及时有效、受益各方的文件,我们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组织了学习与传达。
您反映目前我市房地产价格与租房的问题,不可否认它是事实存在的一种现状。为贯彻国家部委、省住建厅相关公积金政策,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去年按规定程序组织了一次政策修订听证会,并分别以岳政办发[2017]24、25号文的形式出台了《岳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岳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两部文件,作为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的政策依据。在此之前,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方便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2016年4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同意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批复》(岳住委办[2016]1号)文件,其中第5条明确规定:“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时,提取额度由原来合计不超过12000元,调为合计不超过15000元。办理公租房、廉租房提取业务时,首次提取额度为租房押金加当年房租额,以后每年提取额度为当年房租额。”
谢谢您的理解!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与信息,请您登录网站“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浏览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