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长信箱信件编号106648的回复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7年10月30日起颁布,并自颁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详见岳政办发〔2017〕25号文)。《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借款人可以采取三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办法》第七章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借款人要求变更《借款合同》,须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在未达成一致意见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经管理中心、借款人、抵押人、第三方担保人等有关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应当依法签订变更合同。新、老贷款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都可以办理公积金余额冲抵还款方式:
1、夫妻双方月汇缴额大于月还款金额;
2、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大于月平均应还本金的20倍。来信人如果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是可以办理公积金余额月对冲还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