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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养老保险补缴

尊敬的局长,

  您好!感谢百忙之中抽空查看我的来信。

  【情况描述】我家里有两位长辈,现在分别为55岁和60岁,原在君山区水利局下属单位“水会”工作(水会现已疑似撤销),之前在水会分别工作五年和十年。

  【问题咨询】我家两位长辈是否符合省人社厅在2015年7月2日发布的“断档补缴”条件,按企事业单位补缴养老保险?另外,“水会”应属于已撤销的单位,相关的证明应在何处办理?

   附:相关公告链接:http://www.hnrst.gov.cn/bsfw/wsbs/bszn/201507/t20150702_3551459.html


盼复!感谢!


写 信 人:黎章
写信时间:2018-04-02 09:33:40
信件回复:

来信市民:    

您好!

我局已收到您反映问题,现将答复如下:

经查询养老保险系统,您反映的家中两位长辈未参保,按现有政策,能参加城镇企业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由于之前没有参保,只能从申请参保的时间进行逐年缴费。

根据情况,建议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政策是2011年7月前已年满60周岁,并且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交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每人每月85元退休金)。2011年7月前未年满60周岁,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年份财政不给于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退休待遇为每人每月(85+个人账户缴费金额/139)元。申请参保到所属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

君山区人社局

回复部门:君山区人民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信时间:2018-04-09 09:10:41
满 意 度:
再次反馈:
回复非常详细,感谢您的回复。为我们君山区政府的高效廉明点赞
再次回复:

来信市民:

您好!

您的感谢信我们已经收到,非常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改正不足,努力把我局的信箱工作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君山区人社局

回复部门:君山区人民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信时间:2018-04-17 16:3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