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最近陪老婆到妇幼做检查,根据病情挂的是遗传与优生科,该科室某医生诊断后开具某药品,要我们去刷卡取药,拿到药后对照说明书我们觉得并不对症,便带着药去咨询医生,医生看了看说,嗯,这个药可能是不太适合,给你换另医生外一种药吧,便在药单上写了几个字让我们去药房换药。
到了药房这边,药房表示要填写退药申请单,还要回去找医生签字。
请问,医生在开药的时候能这么疏忽大意吗,特别是针对孕妇?而且开错药了还要患者自己来回奔波反复找医生签字,丝毫不能顾及患者的身体状况吗,特别是来妇幼看病的本大多就是孕产妇,行动本来就不方便。
堂堂三甲妇幼保健院,号称关爱、精诚、创新、奉献,看来放在前两位的关爱和精诚之路确实任重而道远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