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现回复如下。
根据交通部2016年52号令《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第四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在岗从业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为进一步明确继续教育办法,交通部出台了《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办法中明确“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据此,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需每两年缴费完成一次继续教育(收费价格己在发改委备案),并不是我市独有的情况。
2017年9月,交通部等十四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计划中提到拟对4.5吨以下小货车驾驶员免费进行网络继续教育。我们也就此事专门向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进行了咨询,省局要求我们在全省没有出台专门的实施办法之前,现行做法不变。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