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赖星宇先生:
您好!
您关于反应湘岳兰庭小区停车位收费的情况已收悉,现就有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岳阳市湘岳兰庭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期限已满,现有
物业公司系业主委员会招聘来的,小区公共设施改造按现行政策应由业主委员会委托并确定回收方式。现物业公司采取收取押金方式不恰当,我们已责成物业公司商于业主委员会重新确定回收方式。
二、经与物业公司协商,地下车库提质改造后不会通过提高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方式收回投资成本。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如您仍有疑虑,可与我们电话沟通。联系电话:8880057
市发改委服务价格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