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 ,新华花苑小区属木里港管理处新华村,该小区现有住房22栋,共800-900户,现入住了300来户,改小区没有开发商,属于集中建点,分户建房。小区内没有设立物业管理,由新华村指定周继平、刘新生等8人暂时管理,负责代收电费、环境卫生及物业管理,其中3人负责环境卫生。该小区由于当时建设时定性用电为基建用电,安装的临时专用变压器两台(一台315ka、一台100ka),属于新华村元东组出资安装的,电价为0.72元/度,而市里同网价为0.588元/度。
该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我办对此事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一直以来多次上门与木里港管理处及新华花苑和金山花园相关人员进行了协调,并将情况汇报给区副主任严若鹏,严主任指示由木里港管理处进行调查并妥善处理此事。木里港管理处分管此事的副主任彭治国表示,已将该小区的用电整改方案及电改申请上报市电力局,电力部门正在勘查之中,木里港管理处将对该问题进行督促及协调。
上述情况已回复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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