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城镇居民医保问题
来信人: 毕方
来信时间: 2015-09-18 18:51:18
内容:

尊敬的领导:

    不满周岁的婴儿八个月大参加医保只需要交20元,2015年九月去万家坡社区交费时,工作人员说现在婴儿与成人一样都需要交130元每年,请问该政策是什么时候出台的?为什么2015年婴儿参保费用与成年人一样?没有婴儿优惠政策吗?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5-09-25 17:03:06
回复内容:

你好:

来信已收悉!我区工作人员经与区人社局咨询,现将情况回复如下:1.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省厅要求人均不低于120元/年;2.市人社局、财政局2015年9月9日联合下发岳人社发[2015]57号文件,文件规定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120元/年,未成年人(包括婴幼儿)与成年人的缴费标准一致。

特此回复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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