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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主动出击,打击“群发短信诈骗”的建议 |
来信人: | 郑绍安 |
来信时间: | 2013-02-03 19:42:57 |
内容: |
“中奖”“欠款”是群发短信诈骗的主要内容。建议不要等到报案,由公安(负责侦查抓捕等)、移动电信运营商(负责查处诈骗短信,诈骗手机,诈骗客服电话等)、银行(负责查处诈骗银行账号等)、域名管理机构(负责查处诈骗网站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机构,就应当根据诈骗短信、诈骗手机、诈骗客服电话、诈骗银行账号、诈骗网站进行主动出击,进行查处。让市民少受损失,让诈骗者早受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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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2013-03-11 09:05:42 |
回复内容: | 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诈骗罪由刑侦部门管辖。但在2011年,我支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开展过打击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全市网安部门在专项行动期间一方面加强打击力度,先后办理过数起网络诈骗案件,有力的震慑了此类犯罪;另一方面通过宣传向市民介绍防骗知识。但短信群发类诈骗案件所使用的工具是“voip”(网络虚拟电话)来进行的,犯罪嫌疑人大部分都在境外,地市一级公安机关目前还不具备侦办此类案件的能力。从前年开始,公安部先后组织了二次跨境“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从柬埔寨、泰国、缅甸等东南亚国家抓获从事诈骗的境内外犯罪嫌疑人近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