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主动出击,打击“群发短信诈骗”的建议
来信人: 郑绍安
来信时间: 2013-02-03 19:42:57
内容: “中奖”“欠款”是群发短信诈骗的主要内容。建议不要等到报案,由公安(负责侦查抓捕等)、移动电信运营商(负责查处诈骗短信,诈骗手机,诈骗客服电话等)、银行(负责查处诈骗银行账号等)、域名管理机构(负责查处诈骗网站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机构,就应当根据诈骗短信、诈骗手机、诈骗客服电话、诈骗银行账号、诈骗网站进行主动出击,进行查处。让市民少受损失,让诈骗者早受惩处。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3-03-11 09:05:42
回复内容:

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诈骗罪由刑侦部门管辖。但在2011年,我支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开展过打击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全市网安部门在专项行动期间一方面加强打击力度,先后办理过数起网络诈骗案件,有力的震慑了此类犯罪;另一方面通过宣传向市民介绍防骗知识。但短信群发类诈骗案件所使用的工具是“voip”(网络虚拟电话)来进行的,犯罪嫌疑人大部分都在境外,地市一级公安机关目前还不具备侦办此类案件的能力。从前年开始,公安部先后组织了二次跨境“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从柬埔寨、泰国、缅甸等东南亚国家抓获从事诈骗的境内外犯罪嫌疑人近千人。
   
我支队将一如既往的协同有关警种做好电信诈骗案件的侦查办案工作。一方面搜集相关案件线索,积极上报线索,配合全国的公安机关即将展开的“打击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