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违规鸣笛现象为何禁而不止
来信人: 李星高
来信时间: 2012-08-30 11:15:32
内容: 岳阳城市越来越来美丽,汽车也越来越多,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人们也越来也难以忍受日夜的喧嚣,城区主干道禁鸣高音喇叭,为何屡禁不止,好像岳阳城市管理对汽车噪音听之任之,这与岳阳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真是大相庭径啊,再次呼吁有关职能部门真要动手抓一抓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3-01-17 15:15:54
回复内容: 首先,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回复如下:

城区各路口都设有禁止鸣笛的标志。由于驾驶人已养成交通陋习,违规鸣笛现象仍普遍存在。我支队于2012年5月10日下发《关于加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的通知》,要求城区各大队对违反禁鸣规定的车辆进行查处。但是,由于违禁鸣笛这类违法行为难以固定现场证据,驾驶人往往不配合,执勤民警在执法时难度很大。要从根本上遏制违规鸣笛现象,还有待科技强警,各路口增设声纳抓拍装置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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