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小孩上户问题
来信人: 徐培德
来信时间: 2013-02-26 14:06:47
内容: 领导好,夫妻双方都是湖南。请问在其它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计生办三联单等)还需要女方户籍所在地打一个小孩子未在对方上户证明??据说现在湖南省已经取消“小孩在父母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需提供小孩未在父母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的证明”的规定。 请问现在在岳阳市下属县里是否还有此规定?? 我的户口所在地是湖南省汨罗市屈原行政管理区琴棋乡新河村,目前计划内二胎已有二岁半当地派出所依然不肯给我孩子上户口,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给的答复就是不需要开具未落户证明,请问我现在究竟要如何才能给孩子办好户口,眼看就要上学了,没户口可是个大麻烦,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帮帮我。。非常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3-03-20 15:36:49
回复内容:
 根据徐培德反映情况,其小孩出生手续齐全,可以直接到父母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小孩落户手续,无需父母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小孩未上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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